1、借书证的办理
借书证在总服务台办理。读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(身份证、护照、户口簿、驾驶证、军官证等),交纳一定押金(退证还款),填写读者登记表,即可办理借书证。
2、借书证的补办
借书证如有损坏或遗失,可在原办证处补办,每张借书证收取补证工本费10元。
3、借书证的退还
退还借书证须凭本人身份证、押金收据及借书证。退还借书证前须归还所借图书,并结清相关费用,再退还押金,退证后借书证还回图书馆。
4、借书证的其它有关事项
借书证仅限本人使用, 一旦丢失,须及时挂失,挂失前所产生的损失由借书证所有者承担。